为健全学生工作激励机制,表彰在学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辅导员,激励先⑹髁裱刂贫ū景旆ā�
一、评选范围
在辅导员岗位连续任职两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截止至评选当年的8月31日)。
二、评选名额:10名。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
3.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四、评选必要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廉洁自律。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同时积极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2.扎根城科,爱校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为学院发展出谋划策。
3. 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能够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4. 认真做好学生成长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5. 扎实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具有创新思维和有特色的工作手段,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宿舍文明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推进学生思想教育进网络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 注重学生安稳工作,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强,所带学生未发生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事故(如聚众斗殴、群体事件、辅导员负有管理责任的学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
7.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称职。
8. 近两年获得过“十佳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9. 近一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过学校处分的辅导员不得参评。
10. 截止至评选述职答辩会当天,学生欠费率为零。
11. 近两年参加学校及以上科研及教研、教改项目;或参编本专业学术专著或统编的教材一本;或近两年公开发表与岗位或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教改论文1篇(此项条件不为必要条件,但为优先推荐条件)。
五、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二级学院推荐
1.符合条件的辅导员通过自荐或各二级学院推荐,填写《十佳辅导员申报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根据本院实际,结合各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在学院内部进行评比,推荐出候选人(需排序),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
2.推荐名额:由人事处根据评选当年各部门辅导员具体人数情况,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资格审查、材料计分
1.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人事处进行复审,同时依据年终考核、获奖情况、学生测评等项目进行材料计分(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1)。计分材料有效时间为近两年材料。
(三)第三阶段:述职答辩
1.召开“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述职答辩会,由评委会以及辅导员代表对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打分(其中校领导不打分)。评委会由校领导、学生处、人事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辅导员代表由各学院推荐2名辅导员组成(截止至评选当年的8月31日,需入职时间满1年)。述职答辩会上候选人需简述工作亮点、业绩总结以及对学校建设发展的认识。同时回答评委会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终述职答辩得分=评委会(60%)+辅导员代表(40%)。
(四)第四阶段:公示及审批
1.由人事处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后进行排序。最终得分=材料分(30%)+述职答辩分(50%)+学生测评(20%),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十佳辅导员人选排序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评议并审批。
六、材料要求
候选人应上交下列材料:
1.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十佳辅导员”申报表。
2. 工作亮点、业绩总结、对学校建设发展的认识。
3.辅助材料:论文发表证明材料;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批准书,教学论文,所编教材封面、版权页复件以及个人荣誉奖复印件等。
七、其他
1.教师节表彰奖励。由学校为十佳辅导员获得者颁发十佳辅导员荣誉证书。
2.十佳辅导员获得者有关材料将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3.以上近年均截止至评选前一年(例如2015年评选,近一年则指2014年,近两年则指2013-2014年,以此类推)。
4.转岗人员需入校满四年且在辅导员岗位任职满一年(截止至评选当年的8月31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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