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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单位及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3 15:44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单位及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图书馆:
为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全院各单位及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我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15日期间组织单位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一)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经验,找准亮点和存在的不足。
(二)奖励优秀、表彰先进,健全激励机制,体现学院励志进取的管理理念,促进队伍建设。
(三)发扬成绩,汲取教训,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长办公会成员担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审查考核结果,接受申诉等。
三、考核对象
各二级单位和全体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
各单位考核以重大城科【2012】214、【2012】215、【2012】216、【2012】217、【2012】218、【2012】219文件为准。所有考核测评表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工勤人员考核参照【2012】217号文件执行,具体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拟定后于12月24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评价教师、辅导员:各二级学院、人事处于2012年12月29日前完成学生评价教师、辅导员工作。
(二)二级学院(基础部)量化考核指标数据请各相关职能处室于2012年12月29日之前提交人事处
(三)工作总结、二级单位内部述职: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二级单位内部的述职、自评互评、二级单位领导考评,并将本单位教职工总结材料打印稿、电子稿、考核得分汇总表交到人事处,自评互评原始表、领导评价原始表送人事处存档。
(四)2013年1月9日前完成二级单位自评互评,原始表投入人事处考评信箱。
(五)2013年1月10日教研室主任集中述职报告会。
(六)2013年1月11日组织中层干部述职报告会。
(七)人事处于2013年1月15日前汇总考核成绩。
(八)根据考核成绩与比例等规定,人事处将考核情况及优秀教职工名单、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教职工名单报院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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