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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2 11:34

 

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通知
学院各二级部门:
为提高新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与水平,帮助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师队伍中形成目标明确,勤奋团结的工作局面,学院人事处定于11月组织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培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内容:
聘请重庆大学等教师集中讲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课程。
二、培训对象
  2013年新聘教师、辅导员,2012年未参加培训的教师、辅导员以及其它有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2日、11月3日、11月10日、11月17日,共计4天,32学时。
四、培训考核
   教师资格培训按照重庆大学的组织由相关教师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由重庆大学人事处师资科统一办理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资料
参加培训的教师可自行借阅以下教材,借阅不到的由各部门将名单报至学院人事处(10月28日前),人事处统一报送至重庆大学人事处订购。同时要求各位借阅教材的教师能保证考试时每人一套。
《高等教育学》(修订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人事司 组编
《高等教育心理学》(修订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人事司 组编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部人事司 组编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部人事司 组编
六、培训费
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均需交纳培训费,培训费用分两个标准:
1. 不购教材:285元/人(含培训费、命题费、试卷费等);
2. 需购教材:370元/人(含教材费、培训费、命题费、试卷费等);
3. 培训费采取自费和公费相结合的方式,学院给予参加培训的教职工每人补贴培训费100元,由学院收取培训费时直接减免;
4.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参加本次培训人员名单,如有遗漏请于10月25日之前到人事处确认最后名单,由教秘统一收取报名费后交人事处,并同时上交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培训教材在培训当天由人事处统一发放;
5.本次培训不包括普通话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相关费用。
七、培训要求
1. 参加教师岗前培训是认定教师资格和教师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新补充的教师在工作第一年内必须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凡参加培训的教职工不得无故缺席,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2.请各位教职工充分重视,按要求修满规定的学时,人事处将在培训期间检查出勤情况;
3.请自备纸张、签字笔等用具,作好笔记,以备考试。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3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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