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二级单位报送2014年度工作目标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可考评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4年底对各二级单位以及负责人实施目标考核。现要求各二级单位进一步细化2014年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填写2014年工作项目、执行措施、完成时间以及考核目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目标依据
1.学校2014年度工作要点;
2.本单位于2013年报送到学校办公室的2014年度工作要点;
3.本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报送工作目标内容
1.二级教学单位需按照教学工作、专业建设、学生工作、科研工作、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以及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拟定工作项目、措施、考核目标(附件1);
2.职能部处室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按要求拟定工作项目、措施、考核目标(附件2)。
3.相关职能部处室须与二级教学单位协商基础上,拟定相关管理目标(比如实习基地数、人员引进等)。
三、报送工作目标要求
1、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可实现。工作目标要采用条款式表述,实事求是,直入主题,内容全面,言简意赅,力戒空话、套话。
2.工作目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定量目标要有总量、增长幅度和进度;定性目标要有实际效果。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工作目标上报工作。
4.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要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上报人事处。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1.各二级单位于3月2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以及电子档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2.人事处于3月28日前组织整理并汇编成册,报送至校院长办公会审定。
3.审核后的工作目标汇编册,将作为各单位和相应责任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附件: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