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准确发放本学期课时费,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学院专职、课时教师、行政、教辅人员本学期工作量决算统计汇总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2014年06月23日12:00前将本学期工作量汇总交至学院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核完毕后于06月30日18:00前交至人事处。
二、请各教学单位在填报《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时,准确、完整地填报课程名字、专业班级、学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计算公式等。
三、教师工作量统计表纸质档必须经授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同时各单位经办人将教师工作量统计表电子档传邮箱:renshichu_cqck@yeah.net
四、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准时、准确提交工作量汇总,以便本学期课时费能按时发放。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人事处 教务处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