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2015〕8号)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对象在2015年3月1日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2、未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我校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持有国外学历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参加教职工体检,且体检合格;
(四)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且合格;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合格;
(六)普通话具有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测普通话。
三、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员于3月20日前到所在二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以不提交此项材料,但需提交职称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材料1-4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左上角单钉装订,
5.《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于3月20日前自带体检表到永川新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表》原件。体检须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上须贴照片,体检自费82元/人。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申请材料,证书原件审核后需在复印件上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于3月20日——3月25日前统一将申请人材料(其中,材料1-4只提交按顺序装订后的复印件),并填写《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报卓越培训中心,电子版《花名册》发送至zhuoyuepeixun_cdck@yeah.net。
(三)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时间为4月3日—4月7日。申报相关要求可参考“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 http://www.jszg.cq.cn/Edcx.Asp。网报完成后请到所在二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双钉装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一张,规格为48mm×33mm,背景为红底、白底或蓝底,清晰可辨(露出额头、耳朵),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照片无需装订,不用别针别住照片)。
材料1、2均使用A4纸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与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左上角单钉装订,鉴定表在上,申请表在下,另外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单独提交。
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于4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卓越培训中心。
四、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信息,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选择重庆大学,辅导员的申请任教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五、 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到位,并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并在对应时间节点前按时将材料报送至卓越培训中心。
我中心将于3月25日及4月7日务必将以上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大学进行审核,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汇总、审核、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卓越培训中心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