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15-16学年第二学期预算课时量的
通 知
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准确发放本学期课时费,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专职、课时教师、行政、教辅人员本学期工作量进行预算统计汇总上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03月09日18:00前将本学期工作量汇总交学院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核完毕后于03月18日18:00前交人事处。
二、请各教学单位在填报《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时,准确、完整地填报课程名字、专业班级、学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计算公式等。
三、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必须经授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
四、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准时、准确提交工作量汇总,以便本学期课时费能按时发放。
特此通知
人事处教务处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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